舊時王謝堂前燕,飛入尋常百姓家。這句話用在策劃年會的評選上再合適不過。一些所謂的“十大策劃專家名號”的生產工廠,追求經濟利益,每年大量批發證書,一時間策劃界風云乍起,魚龍混雜。“小蝦米”和“大海鯨”并駕齊驅,狂妄不可一世,這些不僅帶來了行業混亂,也為企業帶來了災難。但責任不僅在于這些追求名利的“策劃專家們”,也在于這些惟恐天下不亂的評選機構們。
第一、評選已是純粹的經濟行為,賺不到企業的錢賺策劃人的錢。
1、策劃公益單位牟取錢財,有悖眾望。評選單位基本上都是打著公益單位的旗號,喊著策劃學術研究的口號進行市場推廣的。策劃公益單位
與企業合作尋求利益名不正,言不順,與企業合作的市場就受到限制,以評選做為主要收入便見怪不怪了。同時企業對學院派的實戰能力并不一定認可,往往更傾向與實戰派的專家合作,所以專家的稱謂就有一定的社會價值,評選活動便由此衍生而來,收取的評選費用卻讓參評者望而卻步,一類獎項都在1.5萬元以上,如果按照每次評選五個十大類別來看,收益就可達到75萬元,當然參評的策劃公司的收費還沒有計算,這項的收費標準會更高,當然收入也就越高。初步估算一次年會評選可進帳200萬元以上。 其實評選只是這些所謂的公益單位收入的一個重要來源,不少單位平時通過簡短的陪訓,簡單的認證就高價出售資質證書,這些已經讓他們賺了個金銀滿缽。而經過鍍金的策劃師們釋放到社會的能量都是對策劃行業產生破壞的。策劃市場已經競爭
2、策劃評選市場已經形成了競爭態勢。現在每年都有三到五家策劃協會(學會、院)之類的機構評選策劃大師或策劃專家。基本他們評選的名頭有十大策劃專家,十大企業策劃專家,十大品牌策劃專家,十大策劃杰出人物……光十大兩個字的稱謂類別就有幾十種。一方面證書種類越多,滿足的需求面越大,可獲得利益面就越廣。另一方面所有的種類的證書都要兜售出去,就必須廣泛的開拓市場,占領要地,因此相互之間的促銷競爭的局面已經形成。降價、降低甚至取消評選標準便成為了家常便飯。從另一種角度上講,年會評選已經過剩,評選結果大幅貶值。
3、證書類別設置不合理,自我炒作嫌疑過大。每年設置的證書類別僅僅是本年度的十大封號也就算了,有些單位甚至評選十年來乃至十二年來最有成就的十大策劃英雄,這就很荒唐。首先這些策劃名人大部分成名案就一至兩個,并非年年有“新意”,接受這樣的稱號實在是名過其實。第二,有些評選單位本身成立的時間還不足五年,用五年的經歷去評價十年以上的歷史有時偏頗。
其實策劃人都很會炒作自己,不少評選單位的負責人,基本上都是策劃人。他們利用評選炒作之便,“自我加冕”,一來得名,二來得利。
4、策劃機構的評選市場已經進入了品牌運營階段。為了高價兜售證書,贏得競爭,評選單位已經開始大肆炒作年會品牌。當前他們的品牌運營大致分為這幾種方法。
(1)掛靠策劃界名人,這些人是免費贈送榮譽證書,一拉關系,二提聲威。
(2)拉攏其他單位合作,利益共享,多家單位合作,如與其他多家協會(學會)等機構合作,聯合造勢,提高價格。其實這些參與評選的單位與策劃業毫無瓜葛,純粹渾水摸魚,漁翁得利。君不見,許多做文化的、做管理的、做雜志的單位也紛紛進入角色,充當東道主。
(3)、媒介置換,通過與媒體合作,資源置換,提高價格門檻,共同收益。
(4)、“十大稱號”的評選,原自于品牌借勢。上個世紀末期,中國曾評選過十大杰出青年,十大杰出企業家等等。單不說這些先期的英雄們確實是為中國的經濟發展做出了貢獻,他們的形象是深入人心的,有些風云人物甚至受到國家領導人的接見。其評選單位也是權威機構,一般是國家部委或全國性官方組織發起的。一時間“十大稱號”的桂冠成為全國人民的心里英雄的代號。近幾年,策劃界借助這些品牌資產來炒作策劃精英,本無可厚非,但動機不對,扭曲了十大封號的含義。
第二、評選機構本身就沒有權威性,單位名望小。發證口氣大。
看看目前這些評選機構,大都是沒有名望的機構。要么就是某某學會或協會下面的臨時設立的分支機構美其名曰策劃專家委員會,要么就是在香港注冊的公司性質的贏利機構。其實仔細觀察一下我們不難看出,這些評選單位有些和策劃界確實沒有實質性關聯。如某企業文化協會等,竟然趾高氣昂的大呼口號要對策劃界指點江山 ,評定策劃只能是有牽強附會,多余之嫌。對這些不知會引來什么樣的社會輿論。
第三、結果讓企業和市場難以辨認。策劃界的真才實料到那里尋找。
評選結果在年會上宣一宣,在媒介上炒一炒,就算了事了。其實不然,年會評選的結果對后期的影響是很大的。由于策劃界的兩多,一是頭銜多,一是“英雄多”,這些不僅為企業選定實力的策劃人或策劃機構合作帶來了困難,造成很大的損失,也為具備真才實學的策劃人尋求發展帶來了障礙,嚴重的形成了市場供需矛盾。策劃界的惡性競爭已經形成了,其評定單位也難辭其疚。
第四、策劃業修煉的傳統已喪失怠盡,拔苗助長只會加速滅亡。
現在通過封號成名的大師們,都致力于經濟建設。由于每日忙于業務應酬,竟忘記了策劃界自我修煉的傳統。知識能力已被金錢利益冷凍,毫無提升。策劃大師們通過移花接木敷衍客戶的行為隨處可見,從別處抄一點,從經驗上借一點,就可以應付客戶的需求。好的作品一時間沒有,而封號卻不斷增加,可見策劃界的評選已是雜亂無章。
策劃行業的封號進入門檻很低,不少策劃時間不到一年的策劃人,策劃經驗和能力還處于初級階段,搖身一變就成為了孫悟空,可以升天遁地。這些評選機構們拔苗助長的行為短期內完成了一個策劃人到策劃大師的促動工作,這就猶如拔苗助長,卻也加速了行業混亂局面的滋生。
第五、評選單位評選活動越多越亂,策劃業發展越面臨生存危機。
每年策劃界都有十大封號的大師們大批涌出,在魚龍混雜的策劃界里,競爭已是交錯紛繁的多重性。從事地產的策劃了城市,做家電的策劃醫藥,策劃大師們一時間竟然能把市場搞得烏煙瘴氣。對企業來說是生死由命,對策劃人來說是富貴在天。這些都嚴重影響了企業對策劃界的信任危機。每年因為策劃失誤導致企業進入困境和倒閉的大有其在,策劃界是應該承擔一定責任的,當然是用生存機遇的代價來償還的。
第六、評選機構賣虎皮膏藥,策劃人越發虛張聲勢。
評選單位評選本來就不合事理,創造了策劃界欺騙市場的機會。而沒有實力的策劃人更是依靠這些虛偽的名頭在市場上行走。不少帶有策劃封號的大師們,把門檻提的很高,總以神秘的身份面對市場,會談要見面費,講課要出場費, 策劃要策劃費,這些高昂的費用支付以后,策劃大師們便按照網上下載一點,客戶那里總結一點,莫名其妙的創造一點的套路,弄一套自己也模糊的方案,交給客戶算是了事,當然企業只能是“后果自負”了。不負責人的態度在策劃大師那里是雷同的,不同的只是表現形式罷了。瞭望這幾年的策劃界優秀的作品少之又少,可封號的策劃大師們卻多上加多,何其悲哀啊。
第七、評選程序瞞天過海,評選結果 “樹上開花”。
策劃評選的程序很簡單甚至沒有程序。在策劃界已混了臉熟的策劃人參加評選是沒有任何標準的約束的,聽其名,而就其位。另一種是,聽其言而信其行,只要評選費用到位,項目案例大小、成效全都不看。還有一種就是熟人關系,當之無愧,評選負責人是朋友關系,這里也是相互捧場的關系。每每評選的結果是冠冕堂皇的,不少封號,不少大師,孰知幕后黑洞!
第八、評選機構沒有評委,評選方式光怪陸離,結果當然也是荒誕不經。
評選按照程序,首先要公布評委名單,然后獲得業內公認。其實有些評選根本就沒有委員會而言,僅僅是相關負責人一人審批而已,審批的標準就是價格與級別對應。即便是有評委,也要對評委的能力和身份進行確認,不然就會有小學生指責大學生的笑話出現。其實對于評選方式本身我們已經不需要再探討了,對于結果這些一批新鮮的面孔,我們應該抱以什么樣的態度去看他們,這是我們應該要考慮的問題。
第九、策劃行業已經不在時髦,評選機構應該承擔責任。
經過風雨的洗禮后,企業界已經給策劃人下了定義,高級智商的騙子行業。專職策劃人的形象已被企業所摒棄。策劃行業已經過剩,也失去了往日的神秘色彩。有當今的結果,評選機構們應該承擔一定的責任。據估算,每年涌向市場的策劃師(一般意義上的)就有兩萬多人,發放策劃師證書的單位有數十家。有這樣的市場,有這樣的評選單位,業界安能不亂。
第十、呼吁年會評選步入正規,否則將慘遭社會唾棄。
年會評選已經到了該改革的時間了,不然評選的結果難以被社會接受,同時這樣的方式也將難以延續,那么評選的利益終結時代就到來了。如果誰家先能充分認識這個問題,積極發起改革必將在行業內樹立典范,更持久的推動策劃業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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